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铁路局出台《铁路隧道及其他工程施工阶段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暂行)》(以下简称“《准则》”),旨在指导参建单位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及其他工程施工阶段异常工况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异常工况安全处置意识和能力,科学稳妥应对异常工况,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帮助大家学习掌握、抓好落实,现对《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核心目标
国家铁路局出台《准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旨在通过明确异常工况处置标准,破解铁路建设施工中异常工况辨识不精准、处置流程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核心目标在于:一是建立“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改进”的全链条管控机制;二是统一参建单位处置标准,提升异常工况应对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三是通过明确停工撤人阈值,最大限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准则核心框架与适用范围
?。ㄒ唬┦视帽呓?/div>
《准则》覆盖铁路隧道及其他工程施工阶段,聚焦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异常工况,具体包括矿山法隧道突泥涌水、盾构法隧道盾尾渗漏、基坑管涌、边坡开裂等10余类典型场景,适用于处置实施与监督管理全环节。需重点明确:异常工况特指“非正常施工作业工况”,区别于常规施工偏差,核心判定标准为“可能发展为突发事件或事故”。
?。ǘ┪宕蠛诵恼陆诼呒?/div>
《准则》以“责任-判定-处置-监管”为主线,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1.职责分工。明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及监管部门的责任,构建 “首要责任 - 主体责任 - 配合责任 - 监督责任”的责任链条。
2.基本要求。规范处置方案编制、人员授权、联络机制等基础管理要求。
3.判定与撤人条件。量化异常工况识别阈值和紧急撤人标准,提供可操作的判定依据。
4.处置原则。确立人员最少化、统一指挥等四大原则,规范现场处置行为。
5.监督管理。明确铁路工程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与联动要求。
三、关键执行要点解析
?。ㄒ唬┎谓ㄔ鹑沃魈搴诵闹霸?/div>
1.建设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重点做好 “方案审批、统一指挥、复工批准” 三大关键动作,需组织制定项目细化处置要点,明确停工条件。
2.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核心任务包括编制经专家论证的实施方案、开展培训演练、异常发生时及时报告并落实处置措施,尤其要按条件严格执行“撤人”规定。
3.勘察设计单位。将处置要求纳入设计文件,做好设计交底并配合方案制定。
4.监理单位。负责方案审查、处置过程监督和复工条件确认。
5.监测单位。严格执行预警制度,异常发生后加密监测频次或优化方案。
?。ǘ┮斐9た雠卸ㄓ氤啡吮曜?/div>
1.判定条件。以量化指标为核心,如矿山法隧道瓦斯浓度≥0.5%、盾构出渣量超设计10%、基坑变形达黄色预警值等,均判定为异常工况,需启动相应处置程序。
2.撤人条件。明确红色预警级别的紧急情形,如突泥涌水、瓦斯浓度>1.0%、支护结构大范围开裂、火灾扑救失效等,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撤离风险影响区域所有人员,并同步报告相关部门。
?。ㄈ┧南畲χ迷蚴挡僖?/div>
1.人员最少化原则。警戒区勘查优先使用智能设备,人工勘查不超过2人,作业区域总人数≤9人,设专职安全员全程盯控。
2.统一指挥原则。异常工况导致事故时,确需进入现场人员服从现场紧急处置统一指挥负责人,杜绝多头指挥。
3.全面辨识、稳妥处置原则。处置前必须全面研判风险,加密监测和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需聘请专业专家参与。
4.严格周边环境管控原则。影响道路、管线等公共安全时,立即报告地方政府,建议采取疏散、封闭等措施。
?。ㄋ模┗」芾砗诵囊?/div>
1.处置实施方案需涵盖异常类型、程序、措施、人员要求、停工撤人条件等6项核心内容。
2.施工单位需建立人员撤离授权机制,开工前与地方部门及基础设施单位建立应急联络。
3.异常处置后,需经监理确认、建设单位批准方可复工,严禁盲目复工。
4.未列明的异常工况,由建设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制定。
《准则》已印发各中央企业、地方铁路监管部门、各地区铁路监管局等单位。